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奉节县营商环境督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驻奉各单位:
《2020年奉节县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奉节县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按照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会议要求和《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战任务分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督查对象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重点审批职能部门;
(三)县优化营商环境11个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商务委、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四)其余具有行政服务职能的县级相关部门和驻奉单位。
二、督查内容
重点聚焦服务大厅和办事窗口,着重围绕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办事效率等方面,从严从实开展督查,确保将政策执行到位,把服务落实到位,营商环境现状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
(二)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重点审批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
(三)其余具有行政服务职能的县级相关部门、驻奉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能力等;
(四)《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战任务分工》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月调度。各牵头单位每月25日前将《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战任务分工》每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收集汇总后报送至县发展改革委,实行按月调度。具体要求以奉节府办发〔2020〕34号文件为准。
(二)季督查。对11项考核指标采取季督查的方式,具体要求以县政府印发的《奉节县“三大会战”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为准。
(三)不定期暗访。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营商办成立联合暗访组,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各重点审批职能部门及具有服务职能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定期进行实地暗访、随机核查,着力发现问题,形成督查通报。
(四)问卷调查。12月,由县营商办聘请市上第三方机构,参照世界银行和市营商环境的考核标准,随机抽选办事群众、
市场主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调查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同时调取原始业务办理记录进行交叉印证。
(五)专项督查。按照市政府督查安排(具体时间以市上通知为准),配合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集中交办、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四、督查要求
(一)积极主动作为。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转变观念、主动作为,提升窗口服务能力,认真完成《奉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战任务分工》明确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县营商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提前做好营商环境督查安排,被抽查、暗访的单位要全力配合。
(三)提升业务能力。暗访人员、督查人员要加强政策学习、注重自身能力提升,提高督查业务水平。
(四)严格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官僚主义。严格保密意识,对不定期暗访、问卷调查的安排情况不提前透露。
五、结果运用
(一)在督查暗访中,对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做法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宣传部在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对搞形势、走过场、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恶劣的破坏营商环境形象的反面案例,由县委宣传部在电视台曝光。对问卷调查得分垫底的单位,经查实后,在全县进行通报。
(二)营商环境督查结果将作为县级各部门、驻奉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所占分值为营商环境年度综合考核的30%。(县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另行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