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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13

《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2018年,我县印发了《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奉节府办发〔2018〕162号),现有声环境功能区方案已实施近5年。5年来,奉节县城市区域建设快速推进,城市规划不断调整,高铁生态城A16-A49等城市规划区域逐步拓展。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已不能完全适应城市规划建设,部分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和实际不符。交通规划和交通路网现状发生变化,2018年后奉节县新增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亟待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及《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县生态环境局认真起草送审《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二、《方案》制定的目的意义

为适应声环境管理需要,在《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基础上对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为城市规划布局优化、声环境准入、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执法监管等提供依据,促进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

  三、《方案》制定的过程

(一)文件起草。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321日牵头起草了《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初稿。

(二)广泛讨论。

《方案》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并两次征求意见。2022930日召开了部门意见征求会,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与会并提出了相应意见,部分修改意见已采纳;2022930日至20221015日再次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均无反馈意见。2023217日,奉节县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了《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一致同意《方案》通过技术评审。通过广泛征求吸纳各部门意见、互联网公众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形成了目前《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送审稿)》。

(三)专题研究。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送审稿)》于2023516日呈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已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印发实施。2023526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奉节府办发〔202342号)文件,并自印发之日起贯彻执行。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文件框架。《方案共包括5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定结果、基本原则、方案目的及区划依据;第二部分罗列了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管控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步骤及划分标准;第四部分罗列了奉节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结果;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二)主要划定结果。《方案》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奉节县行政管辖区,包括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和其他区域。

1.城市规划区:包括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夔州街道、朱衣镇的黄果社区、五湘社区、红峡村、麻林村、双碾村、砚瓦村;永乐镇的幺店社区、酒溜村、大坝村、三峡村及奉节生态工业园区(草堂组团、康乐组团)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面积29.45km2

2.建制镇:包括白帝镇、兴隆镇、吐祥镇、竹园镇、公平镇、甲高镇、新民镇、安坪镇、汾河镇、大树镇、羊市镇、青龙镇、五马镇、青莲镇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其他区域:除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村庄、集镇等。主要任务涉及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夔州街道、朱衣镇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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