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奉节府发〔2016〕70号文件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关闭煤矿转产发展的意见》(奉节府发〔2016〕70号)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