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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草案解读
日期:2023-04-27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起草背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9号)《中共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县青年人才发展指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委人才办〔2022〕9号)文件,市委市政府鼓励各区县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并将“塔基”政策兑现情况纳入青年人才发展指数考核。

(二)起草过程。

4月27日,县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征求《奉节县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奉节人社白头〔2023〕8号)文件,征求了相关部门建议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4月28日,县人力社保局党委会审议通过。4月27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征求建议意见,截至5月4日,未收到建议意见。5月15日,县司法局反馈合法性审核意见,县人力社保局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了修改。6月25日,第十八届县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奉节县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由昌世华同志把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根据会议所提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按程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从8个方面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一是给予青年人才安家补贴:首次来奉节全职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青年人才,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分3年发放安家补贴,每年依次发放比例为30%、30%、40%。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人;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人。(渝府办发〔2021〕49号提出:市财政按各区县(自治县)实际发放的青年人才安家补贴资金的50%给予补助。对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人员,补助标准不超过5万元/人;对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等人员,补助标准不超过2.5万元/人。)

二是加强青年人才住房保障:首次来奉节求职的青年人才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可申请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最长不超过30天。筹集公有住房对青年人才进行定向配租。加快推进人才公寓项目建设,优先为青年人才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或享受租金减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人才免费创业工位管理细则》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43号)、《奉节县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青年合伙创业,最高可申请贷款基数22万元/人、1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渝财金〔2020〕2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四是支持青年人才成长成才:鼓励青年人才以企业在岗职工身份参加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为主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优先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各级各类表彰评选活动,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提名候选人选和全县“拔尖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

五是支持青年人才来奉实习:鼓励县内用人单位积极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鼓励县内企事业单位设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来奉节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给予1300元/人·月的补贴,每人最长12个月。(渝人才发〔202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六是支持用人主体吸纳青年人才: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1〕27号)

七是为青年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托重庆英才·渝快办平台,为青年人才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指导、子女入学(托)、医疗服务、配偶就业等服务。

 八是为青年人才提供旅游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为在奉节就业创业满一年的本单位青年人才办理奉节旅游“畅游卡”,凭卡可享受白帝城·瞿塘峡景区、三峡之巅景区、龙桥河景区旅游共10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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