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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科学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促进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手册》及《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水河〔2024〕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委托重庆泽景霖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奉节县重要河流采砂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10日,我局正式发文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各部门意见。我局结合反馈意见要求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11月14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该规划报告进行了评审,按照专家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河道为梅溪河、长滩河、花园河、甲高河、新民河,其中梅溪河和长滩河全段禁采,规划的采砂活动主要是河道内的砂石料开采。
本次未规划的奉节县其他长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支流全部为禁采区,在本规划期内不进行采砂活动。
规划期
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6~2030年。
采砂分区规划
(一)可采区规划
新民河规划了可采区3个,分别为龙汇头可采区、小湾子可采区、渡口—伞坪村可采区,总长度约6.58km,年度控制开采量为43.4万t。
甲高河规划了可采区1个,为灯草湾—肖家屋基可采区,总长度约2.05km,年度控制开采量为3.0万t。
花园河规划了可采区3个,分别为董家湾可采区、卜家院子可采区、山王庙可采区。总长度约4.82km,年度控制开采量为37.2万t。
(二)禁采区规划
(1)梅溪河由于位于梅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且河段有过江管道和滑坡,因此,将梅溪河全段划为禁采河段。
(2)考虑长滩河(奉节段)全段均为与云阳的界河范围,为便于今后的采砂管理,减少水事权益纠纷,也为维护河势稳定,保护现有涉水工程与设施安全、本次采砂规划全部河段均列为禁采区河段。
(3)花园河上游河段狭窄,植被茂盛,交通不便,且砂石资源量少,开采价值极低,本次采砂规划划定花园河上游河段约5km为花园河禁采河段。
(4)甲高河上段河道狭窄,交通不便,且砂石资源量少,开采价值极低。中段沿途流经奉节县甲高镇,场镇区域涉河工程设施较多。为保护镇上居民生活环境,减小对学校、乡镇等的噪音影响,本次采砂规划划定甲高镇范围与甲高河上段约17km范围为甲高河禁采河段。
(5)新民河上段河道狭窄,交通不便,且砂石资源量少,开采价值极低。中段五马镇处有奉节大峡谷漂流项目,漂流项目全长约7.5km。因此,本次采砂规划划定新民河上游约45km为禁采河段。
(6)梅溪河、长滩河、花园河、甲高河、新民河涉水工程的保护范围划为禁采区。
(三)保留区规划
梅溪河、长滩河、花园河、甲高河、新民河河道采砂规划原则上除可采区、禁采区之外的区域均列为保留区。本次规划花园河设置保留区1处,为丁家沟保留区。保留区长度1200m,位
于董家湾可采区与卜家院子可采区之间。在规划期内,可根据河道变化情况、沿河各区社会经济发展和采砂管理的实际需要,保留区可转化为禁采区或可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