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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3〕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发〔2022〕3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推进实施,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奉节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 1 | 奉节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 县妇联 | 2023年3月 | 
| 2 | 奉节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 县医保局 | 2023年5月 | 
| 3 | 奉节县森林防火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 | 县林业局 | 2023年5月 | 
| 4 | 奉节县水利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县水利局 | 2023年7月 | 
| 5 | 深入推进奉节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 | 县经济信息委 | 2023年6月 | 
| 6 | 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年5月 | 
| 7 | 奉节县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 县人力社保局 | 2023年6月 | 
| 8 | 奉节县高铁生态城新兴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 | 县发展改革委 |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