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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奉节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奉节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拓展内容、创新载体,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着力构建县政府、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三个层级公开体系。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积极开设专栏,深化乡村振兴、惠民惠农资金、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反不正当竞争、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财政类786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685条,环保督察类456条,规划、土地及房屋类126条,教育类530条,医疗卫生类423条、救助、社保、低保等180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5条。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公布解读信息;对社会大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电话、公开信箱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正面引导舆论。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1件,清理并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5件,发布政策解读54条,公开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新闻报告、视频回顾53期。及时向社会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7件。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接收群众来信212件,答复212件,办结率率100%,其中公开答复60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举行奉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5次。2021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23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1783条,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府信息数130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210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比2021年减少14.63%,办结43件(含上年结转9件),办结率97.73%,结转至下年继续办理1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方面,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22件,占51.16%;“部分公开”5件,占11.63%;“不予公开”6件,占13.95%;“无法提供”10件,占23.26%。全县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奉节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重点工作事项、具体要求及责任单位,确保工作逐项落实到位。印发《奉节县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全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200余件。严格执行《奉节县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1年共解读各类政策文件38份,其中音频解读的7份,新闻发布会解读1份,一图读懂5份,非文字解读比例达到34.21%,其他文字类解读材料质量也不断提高。

(四)抓好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动态调整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整合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建成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版块,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下载和互联互通等功能,提升主动公开实效。购买政府网站安全监测服务,全方位保障信息安全。全年网站访问量达359546次,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今年以来注销各类政务新媒体44个,目前尚在运行政务新媒体14个。以“奉节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为政务新媒体的龙头,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招商引资、领导动态等公众关注信息2121条,订阅数持续攀升。三是规范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成政务公开专区35个,提供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日常监督。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专人每天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数400余人次,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三是将各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年终共性考核指标,实行督考结合,促进真抓实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4

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683

行政强制

42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66.5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继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彻底,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下一步,我县将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规范政策公开和解读,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多轮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县严格落实《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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