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188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石岗乡天星村刘家梁子大堰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奉节县石岗乡天星村刘家梁子大堰整治工程立项的函》(石岗府函〔2021〕30号)文件、项目建议书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奉节县水利局关于下达奉节县石岗乡天星村刘家梁子大堰整治工程》(奉节水发〔2021〕4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奉节县石岗乡天星村刘家梁子大堰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104-500236-04-01-56703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石岗乡天星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整治堰沟2309.6m,其中原土堰衬砌600mm×700mm砼堰沟1209.6m,新建耕地内砼堰130m,新建过公路涵管10m,新建因修公路损毁堰沟80m,完成已建成段砼堰沟的清淤880m。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40.0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四批水利救灾补助资金40万元,其余业主自筹。
八、招标核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