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2-00128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2〕12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云雾乡红椿村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2126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于云雾乡红椿村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云雾乡红椿村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建设项目立项》(云雾府函202218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奉节县林业局关于下达云雾乡红椿村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建设任务的函》(奉节林函202236号),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雾乡红椿村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建设项目(2203-500236-04-05-426977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红椿村等。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生态修复植被恢复800亩。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法律法规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