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2〕450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竹园镇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
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竹园镇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立项的函》(竹园府函〔2022〕6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平安乡咏梧村产业提升等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2〕32号)和《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平安乡咏梧村产业提升等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奉节财农〔2022〕112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竹园镇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项目代码:2208-500236-04-05-616456)。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竹园镇龙潭村11组。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厂房1座,建筑高度10m/2F,主体结构采用框架结构,维护结构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ALC),屋顶采用压型板顶棚,建筑面积1740.96㎡。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4万元。资金来源为奉节县2022年第五批衔接资金290万元,自筹资金104万元。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