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鹤峰乡招峰村文峰广场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鹤峰府函〔2023〕150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关于下达2023年度帮扶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3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乡招峰村文峰广场建设项目(2310-500236-04-01-502821)。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招峰村2社。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围墙约50m;公厕约20㎡;舞台约50㎡及文化墙约300㎡等。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重庆市住建委帮扶集团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