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1〕77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人居环境 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1771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节县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人居环境

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奉节县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鹤峰府函〔202148号)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收悉,原则同意该报告结合县住房和城乡建委意见,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鹤峰乡美丽宜居场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112-500236-04-01-139967)。

二、项目业主: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莲花社区。

四、建设性质: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外立面及屋顶改造104000m2;屋面防水修复3000m2;防盗网整治1500m2;店招整改2500m2;空调格栅安装550台;空调移位安装360台;场镇铺装提升11050m2;绿化提升工程9450m2;改建停车场1处;新增青石栏杆800米;污水管网完善500m;线路规整1项;街道路面标线修复800m2;标志标牌改造6处;购置分类垃圾箱100个;消火栓系统补建10座;监控设施改造10处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64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6.63万元,基本预备费221.23万元。资金来源为拟争取美丽宜居示范乡镇资金1530万元,其余为争取上级资金和整合资金

八、招标方式: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请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工作,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委审批。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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