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发改投〔2021〕222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 节 县 水 利 局
关于鹤峰乡观斗村排洪渠工程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鹤峰乡观斗村排洪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的函》(鹤峰府函〔2021〕55号)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县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乡观斗村排洪渠工程(项目代码:2105-500236-04-01-450864)。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鹤峰乡观斗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改建排洪渠总长1695.88m,配套人行盖板涵及公路盖板涵。其中干渠长968.00m,1#支渠长251.00m,2#支渠长20.00m,3#支渠长16.88m,4#支渠长368.00m,5#支渠长52.00m,6#支渠长20.00m。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1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9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6.5万元,基本预备费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
八、招标核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你单位接件后,完善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水利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