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日期:2025-04-15

奉节县公安局

奉节县交通运输委

奉节县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开展两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两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以下简称摩托车)行停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整治内容: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两轮摩托车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行为、违规加装遮阳伞、违法停车(含人行道)、违法改装、“飙车炸街”噪声扰民、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靠右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工作,在网络发布、散播不实言论,抹黑、侮辱执法人员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专项整治期间对摩托车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陋习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奉节县公安局

奉节县交通运输委

奉节县住房城乡建委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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