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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骗资金的公告
奉节县公安局在侦办颜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QQ软件联系受害人购买虚拟币、线下现金交付转移的方式实施诈骗,并查明犯罪嫌疑人颜某某于2025年5月在重庆多地替他人转移诈骗资金。我局抓获颜某某时,查获其替他人转移的诈骗资金10万余元,并依法予以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以上扣押的诈骗资金将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
请该案中向颜某某交付了现金的受害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奉节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扣押的诈骗资金。
特此公告。
奉节县公安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单位:奉节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116号
联系人:李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23-56516311、023-565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