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骗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6-04-08

奉节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骗资金的公告

奉节县公安局在侦办颜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QQ软件联系受害人购买虚拟币、线下现金交付转移的方式实施诈骗,并查明犯罪嫌疑人颜某某于20255月在重庆多地替他人转移诈骗资金。我局抓获颜某某时,查获其替他人转移的诈骗资金10万余元,并依法予以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以上扣押的诈骗资金将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48日至2026108日。

请该案中向颜某某交付了现金的受害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奉节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扣押的诈骗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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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48    

联系单位:奉节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116

联系人:李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023-56516311023-565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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