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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公安局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在奉节县国道G242高桥段、国道G348河水段、草堂镇工业园区兴园路、诗城西路滨湖上院段等17处地点设置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了2台移动式测速、2台车载式视频执法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予以公示。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期为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2日。从2026年4月23日0时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公告地点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
特此公告。
奉节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