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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损毁)声明
奉节县不动产登记声明(2025)字第2025050001号
遗失(损毁)声明发布清单
下列不动产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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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声明人 |
土地房屋坐落 |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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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亮 |
奉节县鹤峰乡招峰村6社158号 |
301房权证2011字第141909号 |
2025.1.23 |
经办人:张健辉 审核人:李定 审批人:白文伟
发布单位: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