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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奉节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26年全县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试行
春秋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部署,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走深走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渝教基发〔202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探索实施春秋假制度。现将2026年春秋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1—9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放假时间安排
(一)春季假(2天)
4月2日(星期四)、4月3日(星期五),共2天。
(二)秋季假(3天)
11月11日(星期三)至11月13日(星期五),共3天。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确保教学质量不打折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科学调整教学安排,确保教学总周数不减少、教学任务不落空。不得因增设春秋假而压缩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在假前赶进度、假后补作业,确保教学秩序井然有序。
(二)科学引导,丰富假期生活不跑偏
倡导“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的假期理念,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鼓励开展亲子阅读、户外运动、劳动实践、文化体验等活动。严禁学校在假期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严禁布置书面作业,严禁组织考试,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集体活动。
(三)强化安全,筑牢假期防线不松懈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集中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要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假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四)协同保障,做好托管服务不缺位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春秋假服务保障工作:
县教委牵头统筹,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调整、家校沟通、托管服务等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鼓励企事业单位同步休假;
县交通运输委、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委做好假期出行保障和安全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假期相关市场监管;
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体育局积极开放各类活动场所,提供公益托管和文体活动资源;
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鼓励涉农、商贸企业提供适合学生参与的实践体验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为确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无偿托管服务,开放校园,安排教师值守,确保“假有所托、假有所乐”。
四、其他事项
各学校要在2026年3月20日前,将春秋假教学调整安排、家校沟通预案、学生托管方案等情况报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县教委将适时开展专项调研,收集各方反馈,持续优化春秋假实施工作。
中共奉节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