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金尺子课外教育培训学校
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金尺子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递交的《关于变更重庆市金尺子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及法人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同意重庆市金尺子课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举办者及法人的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举办者由“李杰,身份证号码:500236*********036”变更为“唐顺,身份证号码:431226*********314”。
二、法人代表由“李杰,身份证号码:500236*********036”变更为“唐顺,身份证号码:431226*********314”。
其它要素不变,请你单位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登记信息,换发相关证照。
特此批复。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