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新民镇尖角小学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行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1个独立编制核算机构,属财政补助的一级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我单位现事业编制数19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事业全额18人, 退休23人,学生105人,幼儿学生34人。内设教务处、总务处和学前教育等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42.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2.2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6.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442.2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9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3 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2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2.2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42.24万元,比2024年增加1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0.29 万元,比2024年增加14.2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9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
奉节县新民镇尖角小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不涉及一般公务用车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永,联系电话:1389629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