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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新民镇尖角小学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行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1个独立编制核算机构,属财政补助的一级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我单位现事业编制数20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事业全额19人, 退休22人,义务教育学生95人,幼儿学生22人。内设教务处、总务处和学前教育等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64.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4.6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4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 464.64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1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8 万元,项目支出9.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4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5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6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64.64万元,比2025年增加2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5.16万元,比2025年增加14.8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9.4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用经费25.85万元,其中办公费11.71万元,培训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邮电费2.16万元,水费1.0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电费1.98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比上年减少减少0.04万元。
奉节县新民镇尖角小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85万元,比2025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导致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7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不涉及一般公务用车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永,联系电话:13896295613
办公电话:023-56866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