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林草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明确“为落实退耕农户管护责任,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将2002-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到期任务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按照每亩每年20元补助标准,连续补助5年。”由于2002年的生态林抚育补助期限已满5年,所以这次只申报2003、2004、2005和2006年度的生态林抚育补助,请各乡镇(街道办)于10月30日之前将补助申报表册录入“一卡通”系统,并将补助申报签字表册和兑现文件纸质件交资源科512室。
奉节县林业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