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
日期:2025-04-03

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奉节县民政局的委托(以下简称:征集人),对奉节县草堂失能供养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入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项目简介

(一)征集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

(折扣)

备注

1

纸巾

90%

注:所提供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2

纸尿裤

3

纸尿片

4

大米

5

挂面

6

大豆油

7

菜籽油

8

鲜猪肉(边口肉)

9

精瘦肉

10

去骨肉

11

三线肉

12

纤排骨

13

鲜鸡肉

14

鲜鸭肉

15

鲜鱼

(二)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奉节县民政局对奉节县草堂失能供养中心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本次框架协议征集适用于单笔小额零星、多次重复采购商品情形。

(三)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和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

1.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每个包最高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家。

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确定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四)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

(五)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为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19日。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协议签订,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入围供应商需完成产品上架工作。

(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

(七)采购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八)标的属性:货物。

(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包1-7:

(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或具有该类商品经营许可范围的经销商。

(2)若为食品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许可范围应包含该类食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并且所供产品为非预包装食品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①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若供应商属于经销商,并且所供产品为预包装食品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提供①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③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其他日用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该类商品经营许可范围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2.包8-15:

(1)供应商应当为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

(2)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的应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包含对应肉类品种)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属于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包含对应肉类品种)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以及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征集文件公告期限: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征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点和方式:在奉节县月牙街夔门之都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征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征集文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奉节县民政局会议室(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248号)。

(三)供应商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号和项目名称(可简称),否则不予接收。

视情自行决定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元整。

注:参与单包或多包的供应商均只需交纳一笔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

(二)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电汇)

1.1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名:奉节县财政局

号:

银行信息

账号

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

账号

3801010120010012021-11600101


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         投标保证金

1.2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入围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入围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证金转账凭证的扫描件,纸质保证金凭证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保管,未提供或提供的凭证内容与规定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2、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证金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顺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六、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绿色采购政策。

七、其他说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

(一)征集人:奉节县民政局

联系人:徐老师

话:13594726557

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24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话:15084303265

址:重庆市嘉陵江滨江路197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