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奉节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10-16


奉节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

我县原则上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即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附件1)。如乡镇(街道)因特殊情况需以计税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在确保稳定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并提交情况说明。

(三)补贴标准

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2025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计算公式为: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总额/已核定的耕地面积。

(四)补贴程序

1. 农户到村(社区)申报,填报农户申报表(附件2)。

2. 村(社区)将农户申报表汇总(excel电子版+纸质版)后上报至乡镇(街道)产业发展中心。

3. 乡镇(街道)审核补贴申报数据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委。明细数据在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网址:https://bh.cun8888.com:2023/)录入,汇总数据填写申报情况锁定表(附件3)扫描上报。

4. 县农业农村委审核补贴申报数据,计算出当年补贴标准和每户补贴金额。

5. 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或者公告栏张贴公示。由乡镇(街道)收集、保存相关的申报资料、公示资料、发放明细等。

6.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在一卡通系统中录入本乡镇兑款明细,经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审核后,县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县财政,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市级方案要求,将上年度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制定本县实施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于20256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由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备案。

(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务必于2025630日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相关金融机构收到县财政局拨付文件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款项拨付业务。严禁以拨代支,在“一卡通”代发专户形成沉淀。做好“一卡通”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落实备案制度。2025815日前,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要将《××××××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按乡镇汇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电子数据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备案。经市级备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数据及区县实施方案作为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核实补贴面积、补贴户数,对上报的补贴数据负责。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为保证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补贴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各地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各部门审核责任,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要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报告。要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定期调度。县农业农村委做好补贴工作总结,全面总结分析补贴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于20251130日前将工作总结(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坚决杜绝违规现象。

(五)做好信访办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做好绩效评估工作。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根据市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自觉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建档归档。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于2025121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表(附件5),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蹇行一;联系电话:56559260;联系地址:县政路88317办公室。

县财政局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56565065;联系地址:乔木街303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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