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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夔门街道办事处:
根据《奉节县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同意,现将2020年度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确定。经乡镇申报、县级审定,全县择优选择夔门街道桥湾村,甲高镇烟山村、安家村,朱衣镇仙女村,青龙镇东厢村,汾河镇东溪村,吐祥镇石笋村,石岗乡明水村,太和土家族乡太和社区,公平镇桂坝村,大树镇关山村、梅子村、长安土家族乡石罐村、公平镇公平社区、竹园镇丰竹村、青莲镇水田村、康乐镇土坎村、鹤峰乡莲花社区、平安乡茨竹村、草堂镇双凤村、新民镇北庄村等21个村开展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县级财政按每个村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共105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由县财政局另文下达。扶持对象、发展项目见附件1。
二、实行方案编制审核备案。及时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模板见附件2),项目方案中应有明确的绩效目标(一并填报附件3),经村党组织会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报乡镇(街道)初审后,于2021年1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县上重点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各乡镇要根据县级部门审核反馈意见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各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函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备案批复。扶持对象和发展项目已上报市上备案,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书面请示,经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批准后调整。
三、强化发展项目风险防范。要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产业规划和用地审查,严防政策风险。支持和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相关保险,严防经营风险。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完善合同协议,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督促履行合同协议,严防道德风险。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以固定分红方式投入其他经营主体建设项目的,应要求经营主体通过提供有效抵押物等方式进行担保。
四、严格资金监管和项目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账务管理。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决算审计等相关费用纳入项目预算。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需公开公示,接受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过程监管和实地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产业项目,要协调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
五、即时竣工验收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编写《项目验收资料汇编》,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经乡镇人民政府初步验收,并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程决算审计或财务审计,及时申请县级验收报账。竣工验收完成后有剩余资金的,由项目业主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用于同类型的其他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奉节县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绩效目标申报审批表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
奉节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唐安成,联系电话:1359488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