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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380号)精神,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我县拟推荐重庆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进行公示,以接受监督,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先进个人:
唐 娅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产业发展科(乡村振兴科)负责人
江万河 奉节县汾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周 兴 奉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
三、公示要求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四、受理方式
受理地点:奉节县永安街道夔州路388号县农业农村委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