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奉农(农药)扣〔2024〕1 号
经我委调查,2024年4月11日托运到奉节县乘风物流货运部的农药,涉嫌属于假农药,其所有者无法确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委决定对该批农药予以扣押30日,扣押农药品名、数量等见本决定公告附件《扣押财物清单》。在扣押期间,该批农药所有者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扣押农药。
该批农药扣押地点:奉节县乘风物流货运部。
该批农药所有者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奉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该批农药所有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接受调查处理。
附件:《扣押财物清单》编号:2024(1)号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扣押财物清单
编号: 2024(1)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标称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1 |
80%敌敌畏乳油 |
300ml |
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
20瓶/箱 |
20箱 |
2 |
77.5%敌敌畏乳油 |
300ml |
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
20瓶/箱 |
4箱 |
3 |
45%马拉硫磷乳油 |
300ml |
江西核工业金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瓶/箱 |
5箱 |
4 |
56%磷化铝片剂 |
1.0kg |
济宁圣城化工实验有限责任公司 |
10瓶/箱 |
2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