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各市场经营主体倡议书
日期:2024-02-04

致全县各市场经营主体倡议书

各市场经营主体:

新年伊始,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旺季,旅游出行持续升温。为有力维护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各类服务市场经营秩序稳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全县各市场经营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章守法,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做到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二、诚信为本,优质服务。自觉履行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践行“诚信经营”承诺,做到童叟无欺,不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三无”过期商品,不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杜绝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拒不履责等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建立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制度以及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广大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三、坚守底线,落实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的食品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燃气器具、冬季取暖用品等质量安全。

四、履行义务,优化环境。建立商品进销台账,商品明码标价,标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积极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规范促销行为,做到公平交易,杜绝计量违法作弊。餐饮服务经营者要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理性消费,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

同欲者胜,同舟者兴。让我们携手并肩,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并全力维护奉节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在此,向广大经营者道一声:辛苦了,你们每个人都很了不起!

                                  奉节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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