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清单(2020年) | |||||||||||
序号 | 实施单 位名称 |
事项名称 | 事项 类型 |
设立依据 | 便民服务方式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备注 | |||
马上办 | 网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
1 | 奉节县司法局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马上办 | 网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二)侮辱当事人的;(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 | |
2 | 奉节县司法局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马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无 | 无 | ||
3 | 奉节县司法局 | 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 | 马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一)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 (二)弄虚作假套取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的; (三)克扣、拖延发放法律援助补贴的; (四)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法律援助补贴的; (五)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使用管理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1、《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四条; 2、《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
4 | 奉节县司法局 |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补贴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一次办 | 无 | 无 | ||||
5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6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具有《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7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8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9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0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1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2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3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4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5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6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7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8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9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0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1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2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3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具有《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七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3.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24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25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26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27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8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29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30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31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2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3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4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5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6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7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庭上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38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9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40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41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42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 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2.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3.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四十九条 | |||||
43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3.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 4.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律师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6.《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44 | 奉节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注销审核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网上办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违法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 (六)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的; (七)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八)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 ||||
45 | 奉节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住所、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审核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 | 网上办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违法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 (六)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的; (七)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八)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 ||||
46 | 奉节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许可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网上办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违法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 (六)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的; (七)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八)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 ||||
47 | 奉节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许可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网上办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违法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 (六)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的; (七)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八)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 ||||
48 | 奉节县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网上办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违法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 (六)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或者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的; (七)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八)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七条 | ||||
49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马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
50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马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
51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马上办 | 就近办 | 一次办 | |||||
52 | 奉节县司法局 | 对违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规定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网上办 | |||||||
53 | 奉节县司法局 | 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报名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网上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