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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至11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2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聚焦政治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切实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和机关管理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反馈的关于局党组须整改的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针对巡察组最终反馈问题,局党组于12月22日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于12月25日研究讨论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台账,要求相关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对账销号、一抓到底,坚持从发现的问题中看差距、找不足、挖根源,以整改促落实,全面提升工作实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思想政治建设理论学习不到位,主责主业工作落实有差距
1.关于“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对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整改,制定了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按计划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中心发言人,每次学习都围绕主题积极讨论贯彻落实意见,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养锤炼。截至目前已规范开展12月、1月、2月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于重要学习内容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拓展学习覆盖范围,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落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重点工作范围,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坚持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奉节县生态环境党组关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了我局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判处理机制,制定并印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防范化解意识形态暨网络舆情重大风险工作方案》,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三是严格管理“两微”及公示公开栏等舆论阵地,制定《政务微信微博管理办法》,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效防止意识形态领域的“杂音”和“噪音”。
3.关于“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市上交办任务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统筹调度,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环境督察办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实行季调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达到时序进度。二是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对照《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印发全县整改方案,一体推进2项个性问题、13项共性问题、8项举一反三措施整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整改规范化。高规格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制定并印发小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整改销号要求,强化问题整改销号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截至目前,我县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的22项措施和1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5件群众信访投诉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涉及的2项个性问题、13项共性问题、8项举一反三措施已分别完成2项、4项、5项;交办的41件群众信访投诉已办结36件,阶段性办结5件,各项整改任务均到达序时进度,口前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在《全国长江经济带2020年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是全市唯一一例正面典型范例;全年接受国家、市级各项督察10余次,整改工作得到一致认可,实现督察迎检问题“零反馈”。
4.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内部学法普法。开展青年执法人员案件大讲堂素质提升活动,培育业务新骨干、优秀办案能手;每周组织交流探讨执法经验,内部学法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提升,执法中普法履职的能力逐渐增强。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管理,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过程全记录,同时面向社会全文公示处罚文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法制审核管理。明确专人2名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内部监督,严格做到“案审分离”;动态调整案审委员会,重大案件处罚决定由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对研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四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持续聘请永安律师事务所石鹏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定期邀请参与案件研究讨论,指导我局在行政执法规范性上不断查漏补缺。2020年,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行政处罚24件,6件重大案件均由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荣获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5名同志获市局通报表彰,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5.关于“一线监测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监测队伍力量。通过内部调整、公益性岗位、对外招录、遴选等方式逐步充实监测一线人员队伍,截至目前,已增加到监测岗位1人,正在遴选、招录的6人。二是提升监测队伍业务水平。通过干部职工轮流上台讲课、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监测人员能力水平。截至目前环境监测站单独开展培训7次,培训48人次。
(二)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违规违纪现象较为突出
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班子通过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以坚决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为手段,从严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带头坚决摒弃形式主义作风。二是通过职工大会通报干部职工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告诫干部职工杜绝形式主义、端正工作态度,扎扎实实履好职、办好事。三是严格文件、材料审批流程,杜绝文件抄袭现象。文件、材料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校对,校对后分管材料领导再次把关,后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7.关于“机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非公务用车报销过路费、“三八”妇女节慰问费等开支。二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定并印发了《县生态环境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制度,使用充值卡为公务用车加油,车辆加油固定油号,凡用车必在“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按程序申报、审批,县外用车必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派车。三是规范工会开支。严格按照《奉节县总工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总工会印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奉节工发〔2018〕4号)规范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杜绝违规发放现金现象再次发生。2021年3月组织的工会活动所有开支均严规定实施。
8.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超标准、违规报销差旅费。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并印发《奉节县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增加审批把关环节,明确财务审批具体责任人,严把财务审批关口。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制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所有差旅费都严格按照《奉节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奉节财行〔2020〕24号)文件执行,严禁超标报销、违规报销。
9.关于“工程发包不规范、走形式”的问题
一是完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项目领导负责项目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项目科室的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进一步厘清项目责任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23号)文件,制定《奉节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项目发包方式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严格按照办法实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10.关于“政府服务项目采购违规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生态环境局有两个政府服务采购项目,分别为奉节县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县一级达标建设项目和奉节县生态环境应急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两个项目都是严格按照《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奉节财采〔2019〕13号)文件要求,向县政府申请同意后进行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流程,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申报采购并获得县财政局同意,委托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展挂网公开招标实施。下一步,我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组织。
(三)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
11.关于“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中共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具体化、明确化,将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党建工作总结,领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重要事项纳入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强化主责主业的落实。切实强化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各项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12月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听取了2020年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和机关党支部2020年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及重点风险岗位干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廉政谈话,随时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2021年开展个人廉政谈话6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剖析,真心整改,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进全局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投入工作。
12.关于“机关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机关支部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安排部署重要活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2020年12月至今,召开支部委员会3次并讨论研究了2020年支部工作总结及2021年支部工作要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均按制度要求实施。二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执行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21年3月1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按照会前充分征求培养人、党员、群众等的意见,会中听取培养人的介绍,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的程序,确定了2名发展对象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三是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参评党员的三分之一。2021年1月28日按要求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共35名正式党员,按照不超过12%的优秀比例,民主评议了12名优秀共产党员。
13.关于“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开通报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于2021年3月17日在党员大会上,对我单位2016年职工赌博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以赌博违纪案件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全方面分析解说,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以案说德,推动“以案四改”落地生根。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将“以案四说”、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通报、案例、上党课等工作常态化,剖析“事故现场”原因,把反面典型的教训说深说透,警示各级领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氛围。2021年3月已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示教育片,以“祁连山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案件警示党员干部,教育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性,以案为戒,知敬畏、明责任、履好职、办好事。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机关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每月对各科室、站队开展作风督查一次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2021年已开展2次作风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已做相关处理并通报。
14.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及重点风险岗位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没有形成常态化,做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在年初制定的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2021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了廉政谈话制度,将对各被监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重要科室、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覆盖廉政谈话,每半年至少1次。现已对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谈话2人,对中层干部及其他干部谈话5人。
(2)关于没有经常性、针对性对县生态环境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开展警示教育,日常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作风整治年”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对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干部职工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二是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中高考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节前节后纪律作风督查,对发现“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及时处理处置,不断传导纪律作风压力,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分别在春节前后对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作风督查2次,对公务用车督查1次。三是拟随机抽一季度财务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督查。一是已对县生态环境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场提出建议意见4条。二是拟3月下旬参加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牵头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到位。三是拟在4月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单位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四是拟在下半年对县生态环境局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五是每季度对县生态环境局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1次专项督查;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已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进行了检查,提出建议意见2条。
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已充分利用微信、短信、QQ等平台,在春节前后提醒县生态环境局职工70人,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二是列席县生态环境局职工会2次并发言进行纪律作风强调,提供5份反面案例通报让职工学习,指导党支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底线、红线意识。三是督促、协助县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四是开展日常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督促、早纠正,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3)关于对县生态环境局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指出并予以纠正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大专项和长期任务,坚决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监督中及时发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研究解决。
加强县生态环境局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的学习,主动融入到职工工作生活,主动参与一线工作,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
增加列席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职工会等会议的频率,在会上大胆发声,指出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加强与局班子的沟通联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以上是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6551813,电子邮箱3083422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