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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文化旅游委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且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
一、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二、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
政府制定(国务院办公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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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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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 4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涉企对象: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菅许可证的旅行社企业。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人民币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保证金账户增存人民币30万元。 | 政府制定(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
非直接收费,以现金存入银行或提供银行担保的形式交纳。 |
| 5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知识产权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文创产品研发及授权、IP授权、商标使用、著作权使用等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21]8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重庆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文旅规〔202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6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研学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研学课时设计与教学费、交通与场地费、物料与耗材费、服务费及其他附加费用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7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 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供应商以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 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 8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可移动文物修复保护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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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文化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科普讲解服务收费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0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信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文献传递、文献查证等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1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展陈方案编制、展览大纲编制、资源调查等技术服务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2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文化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编制)、监理 | 双方协商确定。预算标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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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文化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承办境内外文旅展览以及推介会活动服务费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14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补办、再办实体读者卡工本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第一次办理实体读者卡免费,补办或再办收取工本费。 | 10元/张 | 政府制定(市文化旅游委) |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渝文旅规[2024]1号) | |
| 15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项目建设 |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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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 | 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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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工程建设及维修 | 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
| 18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逾期滞纳金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文献借阅超过借阅期收取逾期滞纳金 | 0.2元/册/ 日 单册书滞纳金总额不超过50元 |
政府制定(市文化旅游委) |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 (渝文旅规[2024]1号) | |
| 19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赔偿性收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污损、撕毁或遗失的文献予以赔偿 | 文献价格的1-3倍,另需支付加工费 | 政府制定(市文化旅游委) |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管理办法》 (渝文旅规[2024]1号) | |
| 20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文化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大型文化活动策划及实施执行、社会教育课程设计及授课、文化讲座策划及实施开展、展览策划及展陈等。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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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会议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大型研讨会、交流会等会议策划及实施,包括服务费、场地费、清洁费、人员费、其他费用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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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研学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研学课时设计与教学费、交通与场地费、物料与耗材费、保险与服务费、其 他附加费用等 |
双方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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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奉节县群众文化艺术中心 | 事业单位 | 文献复制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文献复印、打印、扫描、拷贝等 | 0.3元-25元/页/叶/版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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