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疾病预防控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及其流行因素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执行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病情及流行因素的监测和报告,负责地方病病情和寄生虫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置及效果评估。执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核与评价防控效果。
3.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提供应急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及技术指导。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跟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提供相关信息。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方案;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核实报告、现场调查与处理、标本采集和保存等现场处置工作。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和报告。
4.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5.承担职业、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干预工作;参与职业危害、环境污染和中毒事故的现场处置,配合开展放射事故等的现场处置。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执行营养改善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营养教育指导;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报告;落实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6.参加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引进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开展常规微生物和寄生虫检测检验、病原学鉴定;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菌种和毒种。开展常见健康影响因素、有毒有害因素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
7.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需求调查,制订辖区不同人群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实施辖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方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项目,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依照健康教育规划和方案,检查和评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效果。
8.参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督导和评价,开展辖区业务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性研究,应用适宜技术。
9.承办县卫生健康委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和内设机构
核定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内设机构20个,其中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党建办(政工人事科)、总务科、财务科、保卫科;设置业务科室15个: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结核病预防控制科(结防科)、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性艾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地方病预防控制科(慢性病与地病科)、免疫规划科、监测科、职业卫生科、学校卫生科、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科(消媒科)、微生物检测科、理化与卫生毒理检测科、技术管理科(技管科)、宣传与健康教育科(宣教科)、放射科、信息科。
科室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办文办会、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工作。
党建办(政工人事科):负责组织人事、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总务科: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
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绩效核算。
保卫科: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拟定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开展传染病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县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咨询等;负责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处理及控制工作。负责疫情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预警研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统一指挥、调度。
结核病预防控制科:拟定结核病防治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与评价;实施结核病人归口管理,保证结核病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医院结核病人登记、报告、治疗和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关资料,建立基础档案,实施资料档案化管理。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落实全县艾滋病、性病等预防控制规划并开展健康教育、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做好辖区艾滋病、性病疫情分析工作;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行为干预等工作;参与艾滋病疫情调查处置。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地方病预防控制科:拟定落实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方案等。开展监测和网络直报工作,收集分析评价,反馈监测结果,提出相应措施,开展知识培训、健康教育及效果评价。
免疫规划科:拟定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疫苗的计划、分发和使用管理;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监测,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及处置;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监测科:承担辖区内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工作。执行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工作。
职业卫生科:开展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的报告工作;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开展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
学校卫生科: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分析与评价。负责全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科:拟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托幼机构等重点行业的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开展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侵害状况。
微生物检测科:负责微生物、病原体的检测、分析与评价等。
理化与卫生毒理检测科:负责食品、理化、水和废水、公共场所的检测、分析与评价等。
技术管理科: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检测技术文件的编审报批,受控文件的确认管理;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发放和归档;负责相关技术标准的收集与控制;负责非标检测方法等申请确认的受理。
宣传与健康教育科:围绕中心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及特殊情况下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相关宣传品的制作、发放等工作。
放射科:负责影像诊断检查和仪器设备维护。
信息科:负责维护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及中心网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0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19.82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4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1.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70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1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19.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6.52万元,比2024年增加91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6.52万元,比2024年增加9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进职工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25年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比2024年增加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24年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预算增加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鸿,联系电话:1772665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