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受到行政处罚后却拒不缴纳罚款。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近日,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奉节县人民法院申请对二起行政案件予以强制执行。
案情一:2022年4月,柳某在奉节县鱼复街道一号桥某门市内擅自执业,被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查处,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790元以及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柳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更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缴纳义务。2023年2月,县卫生健康委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0元,并处罚款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加处罚款60000元。
案情二:2022年4月,刘某在奉节县鱼复街道夔州路某门市内擅自执业,被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查处,予以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更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缴纳义务。2023年3月,县卫生健康委遂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加处罚款50000元。
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为服务辖区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了卫生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本次强制执行活动,维护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也对非法行医者起到了震慑作用,为规范我县医疗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强后盾。
人体诊疗活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非法行医不仅会扰乱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也会因一时疏忽危及就诊患者的生命健康。执法人员再次呼吁广大群众要远离“黑诊所”“假大夫”,切勿相信偏方谣言,务必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通讯员 李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