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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夔州“10·24”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23年10月24日,黄*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DL62**轻便二轮摩托车从奉节县夔州西路往诗城西路方向行驶,当日17时44分许,该车行驶至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玉璋街江山赋路段时,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穿插,与王*强持B2证停车起步未确保安全驾驶渝DU23**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相撞后渝DL62**轻便二轮摩托车倒向右侧与赵*斌驾驶的渝FQ62**小型普通客车相接触,造成渝DL62**轻便二轮摩托车,渝FQ62**小型普通客车受损,黄*倩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1. 当事人情况。
黄*倩,女,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镇**村*组*号,身份证号:500236************,驾驶渝DL62**轻便二轮摩托车,伤。
王*强,男,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镇**村*组*号,身份证号:512226************,驾驶渝DU23**重型自卸货车。
2. 车辆情况。
渝DL62**,轻便二轮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朱*坤,登记住址:重庆市奉节县**镇**村*组*号,车辆识别代号:LV5TWDZF1L140****,发动机号:200411***,检验有效期止:2022年08月31日。
渝DU23**,重型自卸货车,机动车所有人:重庆**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登记住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门村雨潭寺一楼*室,车辆识别代号:LZFF25X4XKD03****,发动机号:19A00308498,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12月31日,保险凭证号ACHQ899CTP22B018415H,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三、责任划分
当事人黄*倩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王*强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四、处理结果
根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要求,该事故达不到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认定标准,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