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鱼复“8·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25

奉节鱼复“8·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2389335分许,刘*刚持A2证驾驶渝A092**小型轿车沿重庆市奉节县诗城路从夔门印象方向往长江大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客运中心三岔口附近路段左转时与超速直行的由田*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渝DCD5**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王*佑)发生碰撞,造成田*、王*佑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1. 当事人情况。

*刚,男,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街道**宿舍,身份证号:511225************,驾驶渝A092**小型轿车。

*,男,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社区**号附*号,身份证号:500236************,驾驶渝DCD5**普通二轮摩托车。

*佑,女,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号,身份证号:500236************,乘坐渝DCD5**普通二轮摩托车。

2. 车辆情况。

A092**,小型轿车,奉节县**出租车有限公司出租车,车辆识别代号LS5A2AB89JB32****,发动机号J4UA08***,保险凭证号1183201390185462****,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DCD5**,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主唐*岚,身份证号码500236************,车辆识别代号LE8GDNL18L100****,发动机号20F01***,无保险。

三、责任划分

*刚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田*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王*佑不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

四、处理结果

根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要求,该事故达不到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认定标准,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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