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鹤峰“10·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5-25

奉节鹤峰“10·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24106早上10许,王建*驾驶车牌号为渝DN7***的重型自卸货车从鹤峰乡场镇方向沿418乡道往柳池石场方向行驶,在行驶至重庆市奉节县鹤峰乡柳池村路段(418乡道)时与对向行驶的王开*驾驶的车牌号为渝D66***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王开*受伤。

二、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1、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王建*,男,19928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50023619920801****,户籍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冯坪乡皂角村**号,驾驶车牌号为渝DN7***的重型自卸货车,准驾车型:B2,驾驶证号:50023619920801****,档案编号:500500626***,有效期限:2020919日至2030919日。

王开*,男,197712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51222619771229****,户籍地址:重庆市奉节县青龙镇红阳村**号附*号,驾驶车牌号为渝D66***的重型自卸货车,准驾车型:A1A2,驾驶证号:51222619771229****,档案编号:512200079***,有效期限:2022930日至2082930日。

三、责任划分

王建*承担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王开*不承担本交通事故责任。

四、处理结果

根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要求,该事故达不到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认定标准,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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