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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夔州“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24年02月08日,牟**持E证驾驶的渝DR6***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奉节县朱衣方向往清水方向行驶。当日09时30分许,该车行驶至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诗城西路夔深二手车交易市场路段时,因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与刘**未确保安全驾驶的渝A83***出租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牟**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1、当事人情况
牟**,男,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清水老街**号,身份证号:51222619670808****,驾驶渝DR6***普通二轮摩托车,伤,联系方式1573646****。
刘**,男,汉族,家住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康*巷*号*单元**,身份证号:50023619860620****,驾驶渝A83***小型轿车,联系方式135948****。
2、车辆情况
渝DR6***,普通二轮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牟**,住址: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村*组**号,车辆识别代号:LC6PCK193P100****,发动机号:SV44***,检验有效期止:2025年04月30日
渝A83***,小型轿车,机动车所有人:奉节县夔*出租车有限公司,住址: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诗仙西路***号,车辆识别代号:LS5A2AB84JB32****,发动机号:J4UA08***,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6月30日。
三、责任划分
当事人牟**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当事人刘**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四、处理结果
根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要求,该事故达不到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认定标准,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