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雪灾、风雹、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截至87日,累计造成33个乡镇(街道)36995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349.35公顷损房屋181490间,直接经济损失达5122.52万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2025年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是灾害救助关键环节,是“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充分调动力量、整合资源,全程跟踪过程、随时掌握进度、及时解决困难,确保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对新发生灾害造成的房屋倒损受灾群众,要通过投亲靠友、借助公房、租住房屋和政府安置等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二、核定对象,明确重建方式

单位要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查看受灾群众房屋倒损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在原址或自行选址自建的,要督促重建户尽快开工新建对到统建区按统一规划建房的,要尽快签订重建协议,加快重建进度;对有意愿到城区、集镇购买商品房和购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安全闲置住房的,要及时跟踪掌握购房协议签订过程。

三、倒排工期,严格责任落实

乡镇(街道)要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倒排工期,采取切实措施,限时推进打卡,从10月开始实行每半月报重建情况,每月通报乡镇(街道)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度(数据截止时间每月28日);对因灾造成部分困难群众住房倒损的、要严格落实镇村干部责任、实时做到到户帮助指导重建,确保受灾群众2026年春节前建好并入住新居。新房建成后,立即拆除危旧住房,坚决杜绝人员回流入住等不安全行为,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协同推进,确保按时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76 号)要求,在安排市级预拨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各方资金筹措整合力度。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做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项目选址工作,对符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政策的,同时纳入补助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做好重建和维修住房质量监督与检查。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做好恢复重建农村住房宅基地审批管理。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做好因灾倒损住房保险理赔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过程督导,对进度滞后的重建户,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所有对象按时保质完成重建任务。

五、到户到人,严格资金监管

乡镇(街道)要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在房屋竣工或者购置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通过“一体化”系统中的“一卡通”发放功能,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户到人。要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资金、不得挤占或挪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公开公平。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 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工作程序等政策规定告知群众,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奉节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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