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疗救助待遇有哪几种?
日期:2023-05-29

    答:医疗救助待遇总共分五类:一是参保资助;二是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三是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四是特殊病种医疗救助;五是大额费用医疗救助(具体政策详见附表1-3)。


附表1: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标准

身份认定部门

资助对象

资助比例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不含1-6级残疾军人)

一档:10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

一档:10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城乡孤儿

一档:10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档:10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低保对象

一档:9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低保边缘户

一档:7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县残联

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

一档:7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县乡村振兴局

返贫致贫人口

一档:7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脱贫不稳定户

一档:7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边缘易致贫户

一档:7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突发严重困难户

一档:70%;二档:按照一档全额资助

注:上述人员享受资助参保的标准,按参保缴费时就高身份确定,享受资助参保后人员身份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差额资助。

附表2:

医疗救助对象普通疾病就医享受政策

对象

普通门诊

普通疾病住院

救助
限额

救助
比例

费用

范围

其他救助待遇

对象

限额

报销

比例

费用范围

其他救助待遇

特困人员、低保中80岁以上老年人、低保中重残重病人员

400元

100%

医保目录内费用

6000元

80%(一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

医保目录内费用

低保中80岁以下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00元

60%

医保目录内费用

6000元

80%(一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

医保目录内费用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300元

60%

医保目录内费用

6000元

70%(一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

医保目录内费用

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0

0

0

6000元

70%(一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

医保目录内费用

注:1.救助资金当年有效,不结转使用;

2.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暂无医疗救助待遇政策,预计6月市医保局会出台相关政策。

附表3:

医疗救助对象重大疾病住院就医享受政策

对象

特殊病种医疗救助

大额费用医疗救助

封顶线

报销比例

费用范围

其他救助待遇

封顶线

报销

比例

费用

范围

其他救助待遇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0万元

70%

26类住院和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

6万元

70%

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的医保目录内费用

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10万元

60%

26类住院和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

6万元

60%

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的医保目录内费用

注:

1.医疗救助特殊病种: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症等26类89小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比例救助;

2.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暂无医疗救助待遇政策,预计6月市医保局会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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