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2025年奉节县新民镇新坝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道路项目立项的函》 (新民府函〔2025〕2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关于下达2025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4〕45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奉节县新民镇新坝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道路项目(2503-500236-04-01-914653)。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新民镇新坝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黄开才至穆自友处1700米;硬化韩家屋场至新房子450米;硬化彭天顺至河坝700米,合计硬化2850米。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项目涉及安置区域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利益联结。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