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2025年长安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函》(长安府函〔2025〕1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关于下达2025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4〕45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长安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04-500236-04-01-100697)。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长安土家族乡。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安装供水管道11000米,硬化3.5米宽产业路1500米。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项目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项目涉及安置区域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利益联结。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