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5-00116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5〕12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22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奉节县2024年兴隆镇清泉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送来《关于申请奉节县2024年兴隆镇清泉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兴隆复函〔2025〕3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4年兴隆镇清泉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项目代码:2504-500236-04-01-67532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兴隆镇清泉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全长6.989公里,兴隆至清泉路5.537公里,起于石乳阳房子,止于龙桥阳坝界,支路1.452公里,路宽4.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处理、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边沟、管涵、碎石垫层+水泥混凝土路面、交安设施等。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4.03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80.686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农村公路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报告送我委审批。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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