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送来《关于申请奉节县2024年兴隆镇清泉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兴隆复函〔2025〕3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2024年兴隆镇清泉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项目代码:2504-500236-04-01-67532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奉节县兴隆镇清泉村。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全长6.989公里,兴隆至清泉路5.537公里,起于石乳阳房子,止于龙桥阳坝界,支路1.452公里,路宽4.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处理、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边沟、管涵、碎石垫层+水泥混凝土路面、交安设施等。
六、建设工期:5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4.03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80.686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农村公路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
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报告送我委审批。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