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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发展农业产业的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实施产业到户奖补,激发内生动力,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县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县低收入脱贫人口(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2026年新识别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户。(对动态新增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户,按程序动态申报)
二、申报原则
尊重群众意愿,因户制宜、实事求是制定产业帮扶计划,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严禁简单发钱发物,整户外出户一律不得申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能力且在县内居住的上述对象户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产业奖补和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共享,并确保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产业奖补和收益分配不低于60%(其中,收益分配同时不低于带动主体获得的产业奖补金额)。
三、支持标准
(一)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及2026年新识别风险未消除对象户按每户不高于3000元标准补贴;
(二)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涉及我县低收入脱贫人口(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每户不高于2000元标准补贴。
四、支持环节
奖补资金重点支持购买种子、种苗、仔猪、牛犊、羔羊、幼兔、禽苗和肥料、饲料、农药等生产投入品、农业设施等。
五、实施程序
(一)及时申报。当前是春耕备耕的重要时节,请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压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责任,及时宣传产业到户奖扶政策,因户制宜制定产业发展帮扶计划,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户申报。各乡镇(街道)将申报名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件和扫描件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前报送至邮箱:1092997192@qq.com。
(二)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做好产业发展指导和动态监测记录,及时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并对项目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并于2026年6月3日(星期三)前将核查通过情况和拟兑付资金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文报县农业农村委,并将公示照片、核查表(附件4)、核查验收汇总表(附件5)、银行卡扫描件报送至邮箱:1092997192@qq.com。
(三)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委核定名单,拨付奖补资金到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据实兑现到对象户。
(四)资料归档。项目完成后,乡镇(街道)要对产业到户奖扶实施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组卷,档案一式两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各保留一份,备查。
附件:1.中央巡视反馈整改对象人员底册
2.奉节县2026年产业到户申报表
3.奉节县2026年产业到户申报汇总表
4.奉节县2026年产业到户核查表
5.奉节县2026年产业到户核查验收汇总表
6.奉节县2026年产业到户参考标准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联系人:陈丽宇;联系电话:19123529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