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乡镇卫生院是乡镇设立的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职责是承担所在地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是直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负责本镇内肺结核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定期随访,和康复指导。
(12).负责本镇内卫生计生监督工作。
(13).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财政补助差额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开设有内、外、妇、儿、中医、急救、放射、B超、心电、检验等临床医技科室,设立有党群办公室(人事科)、行政办公室、医务科(应急办)、护理部(扶贫办)、院感科、药械科、财务科(审计科)、公共卫生科等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
奉节县兴隆镇中心卫生院机构核定编制人数为74人,其中工勤编制3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4人,管理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为86人,其中:在编在职70人,临聘人员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389.06万元,支出总计3389.0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87.54万元、减少比率2.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事业收入减少,支出增加147.62万元,增加比率4.55%,医疗支出增加因素主要原因是医院等级创建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8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8.15万元,占36.53%;事业收入2150.09万元,占63.45%;其他收入0.81万元,占0.02%。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38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65万元,占81.37%;项目支出631.35万元,占18.6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余0.06万元,较上年减少235.16万元,年末结余减少因素主要原因是医院等级创建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6.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6.6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扶贫医疗救助款及基本公共卫生收入、支出增加等因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3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扶贫医疗救助款及公共卫生支出增加等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3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扶贫医疗救助款及公共卫生拨款增加等因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3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扶贫医疗救助款及公共卫生支出增加等因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4.05万元,占15.6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和上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88.11万元,占39.4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26万元,增长31.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公共卫生支出285.86万元,占23.09%,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72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公卫专用材料费用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52万元,占4.4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万元,增长22.67%,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5).医疗救助支出157.59万元,占12.7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2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扶贫医疗救助病人费用支出增加。
(6).住房改革支出57.02万元,占4.61%,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1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9.4万元,较上年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00万元,公用经费174.7万元,较上年增加9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卫劳务费和公卫专用材料费增加。办公费、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药品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74.7万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维护费等。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9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卫劳务费和公卫专用材料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中有1辆应急保障车待报废,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
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678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