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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2〕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2-08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化粪池管理工作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2〕9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化粪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化粪池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1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化粪池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奉节城管发〔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一年多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了对化粪池的管理,化粪池管理工作有一定改善。但是,化粪池甲烷气体超标、导气功能缺失、没有警示标志标识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为切实强化我县化粪池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化粪池管理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化粪池管理的责任主体

我县化粪池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原则,化粪池的业主、产权、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为第一责任人,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对所属行业化粪池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如下:

(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城镇化粪池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直管公厕化粪池管理。

(二)各乡镇(街道)、生态工业园区负责辖区内化粪池的普查、登记、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化粪池产权人或使用人做好清掏、维护及安全运行工作,负责辖区内产权不明的化粪池的维护管理。

(三)县教委负责督促全县教育行业所属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四)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全县医疗机构所属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城区集中办公区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负责所属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六)县商务委负责督促加油站、大型商超、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七)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食品、药品、冷链运输行业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八)县经济信息委负责督促工业企业、通讯、燃气、电力单位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九)县交通局负责督促车站、码头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十)县文化旅游委负责督促旅游景区、文体场所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标准,负责指导全县化粪池的设计、建设、施工及验收;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小区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引导新建小区开发商安装化粪池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保证设施安全运行;会同县水利局协助有关单位查找化粪池建设、图纸档案。

(十二)县民政局负责督促福利机构、社会团体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十三)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督促金融系统所属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十四)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国有企业所属化粪池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十五)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县乱排污的行为予以查处。

(十六)县财政局负责将产权不明的化粪池管理、清掏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城镇化粪池安全运行。

(十七)县应急局负责配合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化粪池维护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十八)县城综办负责将化粪池管理工作纳入城镇综合管理考核,定期开展检查。

二、进一步强化化粪池安全运行的监管措施

(一)完善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化粪池档案,全面掌握已建成化粪池基本情况。各乡镇(街道)、生态工业园区负责对辖区内商场、车站、医院、学校、加油站、老旧居民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单体楼)、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新建小区等场所的化粪池进行年度普查,填写《奉节县城镇化粪池普查登记表》,并报县城市管理局备案。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区直管公厕化粪池进行年度普查。

(二)完善功能设施。一是规范设置化粪池禁燃防爆警示标志。二是定期维护化粪池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及相关设施,导排管应就近接入安全的排气管道,就近没有排气管道的应规范、安全设置排气管,严防臭气直排,严禁粪水外溢。三是以商圈、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结合实际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和通风除臭、喷淋消杀、生物降解功能。

(三)强化日常管护。一是压实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生态工业园区负责与辖区内各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奉节县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责任书》。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生态工业园区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化粪池巡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奉节县城镇化粪池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定期清掏疏浚。商场、车站、医院、学校、加油站等人流量密集区域的化粪池每3个月清掏一次;老旧居民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单体楼)、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化粪池每6个月清掏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新建小区等化粪池每12个月清掏一次。遇到化粪池满溢等事故立刻应急进行化粪池清掏。四是加强监测。定期开展化粪池排放气体监测,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的要定期通过人工监测开展运行情况比对、校准等工作,及时维修有故障探头,确保在线监控预警系统运行正常有效。五是遵守作业规范。凡在我县开展化粪池清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奉节县城镇化粪池清掏作业规范》开展作业,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制订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生态工业园区、职能部门要做好化粪池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三、进一步强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必须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切实搞好化粪池清掏及安全监测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把这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化粪池清掏及安全监测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琐,各责任单位要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不得推诿扯皮,以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化粪池清掏及安全监测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我县化粪池清掏及安全监测工作未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奉节县城镇化粪池运行管理责任书

      2.奉节县城镇化粪池普查登记表

    3.奉节县城镇化粪池整改通知书

  4.奉节县城镇化粪池清掏作业规范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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