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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1-09-22
                                                        

奉节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山东协作重庆第一批市县级援助及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奉节乡振函〔20216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奉节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函申报了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后,县乡村振兴局已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为确保拟下达的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

  

对拟下达项目将进行7天(923日至929日)时间的公示以接受监督。

  

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的,取消其本次项目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上报县政府备案。

  

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附件:1.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

  

基本信息

  

2.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

  

实施方案

  


  


  

奉节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922

  


  


  


  


  


  


  


  


  


  


  


  


  


  


  


  


  


  


  

附件1

  


  

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

  

四、项目业主:奉节县残疾人联合会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指导监控系统、鉴定系统、办证系统

  

六、建设工期:4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1 年山东协作重庆第一批市县级援助资金50万元。

  


  


  


  


  


  


  


  


  

附件2

  


  

奉节县残疾人网络远程视频鉴定系统项目实施方案

  


  

奉节县幅员面积4100km2,海拔175-2123m,山大坡陡,沟壑纵横,村级以下交通设施落后,远赴县残进行残疾鉴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残疾群体因身体等原因出现不便,交通费、食宿费、陪护费等增大鉴定成本,增加弱势群体经济负担,不利于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建设远程鉴定系统,是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推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 2021 年山东协作重庆第一批市县级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奉节乡振发〔20216号),安排资金50万元,推进项目建设。为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任务

  

对奉节县境内身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不包括多重中精神残疾)群众开展远程鉴定,解决残疾鉴定路途遥远,残疾人出行不便困难,降低残疾评定成本,为群众办实事;评定残疾等级,办理残疾证,落实助残恵残政策,实现全社会共同小康目标。

  


  
  1. 设备功能构架

  


  


                                                                                                                                                                                                                                                                                                                                                                                                     


序号

系统分类


功能


安装地点

系统名称

设备


1


指导监控系统

监控设备

鉴定工作全过程监控,保留证据备查,确保鉴定准确、有效。

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街道)。

视频对话设备

指导乡镇(街道)鉴定人员正确使用鉴定设备、精准鉴定步骤和部位。

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街道)。




2




鉴定系统

照相设备

在表格中自动成像且不能更改,免出鉴定对象提供相片,避免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


乡镇(街道)

鉴定设备

对身患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不包括多重中精神残疾)群众开展远程鉴定,评定残疾等级,形成鉴定材料。


乡镇(街道)






3






办证系统

鉴定资料形成设备

自动生成《申请表》和《鉴定表》(套印公章),自动生成鉴定对象相片(不能更改),自动生成鉴定材料,如脑电图、声波图等。


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街道)。

信息录入和上传设备

填写《申请表》和《鉴定表》,各级相关人员签字并上传(无纸化办公)。

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街道)。

扫描设备

乡镇(街道)查阅鉴定类别和等级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扫描上传。


乡镇(街道)

打印设备

各级打印鉴定全部资料存档。

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街道)。

  
  


  


  


  


  

三、系统运行流程

  

  

四、系统建设步骤

  

(一)召开鉴定医院座谈会(925日前)。解决鉴定医生承担鉴定责任负担,推荐物美价廉、方便快捷的鉴定设备,落实系统安装场所。

  

(二)编制系统建设预算(9月底前)。根据医院座谈会推荐鉴定设备和无纸化办公系统,列出设备、软件签单,开展市场调查,编制系统建设预算。

  

(三)确定建设乡镇(街道)(9月底前)。根据建设资金和系统建设预算,确定建设乡镇(街道)数量和初步名单。

  

(四)召开建设乡镇(街道)座谈会(9月底前)。宣传远程鉴定系统建设目的意义,明确建设任务,落实建设场所。

  

(五)确定建设单位(9月底前)。按照政策规定程序,完成建设单位选定,签字建设合同。

  

(六)完成系统建设(11月底前)。完成设备、软件采购、安装、调试。

  

(七)验收和资金拨付(1210日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鉴定医院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八)系统运行(20221月)。完成乡镇(街道)鉴定人员鉴定设备使用和保养、各类残疾鉴定方法、无纸化办公知识等系统培训,确保按时投入使用,正常运行,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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