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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冯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冯坪乡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冯坪府发〔2025〕8号
各村(社区),机关站所室,乡属各单位:
《冯坪乡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冯坪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冯坪乡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平安重庆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社会治安组〈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平安办〔2024〕15号),全面做好全乡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乡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自即日起启动2025年全乡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要求,统筹兼顾经济发展与公共安全,认真落实宣传发动、排查隐患、打击非法、管控看护等措施,确保《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奉节府发〔2022〕62号,以下简称《通告》)执行到位,全面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乡燃管办”)在平安法治办公室。
组 长:朱 丹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邵建辉 人大主席
许恒翔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冬令 副乡长
王云波 副乡长
冉 鹏 党委委员、副乡长、人武部长
谢先华 党委委员、副乡长
吴淋娟 组织委员
颜凤春 纪委书记
蒋 李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胡维杰 鹤峰派出所所长
佘 刚 市场监管所所长
毕巧临 综合执法岗
白林波 应急管理岗
马寿培 文化服务岗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职 责: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有关岗位及单位职责
1.文化服务岗。负责统筹做好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和《通告》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2.鹤峰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护送工作;牵头巡查值守工作;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
4.鹤峰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5.平安建设岗。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6.应急管理岗。负责制订全乡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二)各村(社区)职责
负责组织本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宣传引导,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限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在入乡道路路口、社区广场、居民小区等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限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提示标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配合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对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守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社会宣传。即日起至2月12日期间,在全乡范围内大肆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依法安全文明燃放”,广泛宣传《条例》《通告》及燃放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安全燃放常识宣传。在场镇所在地至少悬挂3条横幅,各村(社区)至少悬挂1条横幅。
(二)全面加强隐患整治。即日起,各单位要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等重点部位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彻底,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流向登记、零售实名制和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把经营秩序关,认真落实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进货质量。鹤峰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依法核发运输许可;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密管控措施,严防运输安全事故。鹤峰市场监管所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大我乡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乡村镇建设岗、农业服务岗要指导、督促在临近春节时清掏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落实巡查守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加强“110”“12350”举报电话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点上查私售、面上查私存、道路查私运、禁放区查私放”。加强联动,加大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寄递物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事故。强化烟花爆竹综合执法,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配合相关部门查堵非法烟花爆竹流入。
(四)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要严格重点时段监管。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要落实领导值守、干部蹲守等方式,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确保工作万无一失,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定人定岗定责,紧盯重要部位,落实燃放管控看护。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岗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组织部署有方案、阶段推进有计划、部署落实有记录、贯彻执行有督导“四有”标准,做到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工作方案、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到位,确保全面推进全乡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