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328H/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鹤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

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设置内设机构5个: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整合党政办公室机构和职责,组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社会工作、人大、政协联络、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4)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0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5.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6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45.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0.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0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1万元,农林水支出19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5.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61万元,比2025年增加4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61万元,比2025年增加46.6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2025持平

本单位202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9.80万元,2025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5持平;公务接待费2.80万元,2025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2025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5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5.85万元,比2025年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运行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云联系电话:023-5686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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