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7659426654/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康坪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中共康坪乡委员会康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







中共康坪乡委员会康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四)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体决策的程序。

二、范围和内容

(一)重大决策

1.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

2.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

3.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

5.全乡或机关重大活动安排;

6.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7.全乡总体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各村发展规划布局、产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等;

8.扶贫工作及扶贫项目,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防范重大债务风险工作安排,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场镇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

9.重点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安排。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乡、村干部任免,奖励或处分决定。干部任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

3.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5.重大接待方案制定及安排;

6.重大国有资产处理事项;

7.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一次使用额度在1万元(含)以上的事项资金支付;

2.项目资金进度款、结算款拨付实行分管项目领导把关、在党委会上报告后由分管财政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再拨付,后在乡党委会上通报。

三、形式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通过党委会、办公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

(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的程序是:

1.相关办公室提出重大决策的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2.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的基本方案;

3.召开党委会或办公会,初步形成统一意见,确定征求意见范围和政务公开方式。

4.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委会或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做出决定。

6.由相关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干部任免:经过沟通酝酿、组织考察、会议研究、任职公示、安排谈话,最后行文任命。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四)“重要事项安排”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办公室做好调查研究提出重要事项的初步意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好审核把关。

2.分管领导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3.召开党委会或办公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办公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决策。

4.对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选择适当的形式和时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查。

(五)“大额度资金使用” 集体决策的程序是:

1.相关办公室申报大额度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2.资金使用方案报党委会或办公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意见。

四、考核与监督

(一)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事关重大,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监督检查办法。

(二)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履行此项制度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更改集体研究、集决策制度,或个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分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康坪乡党政办公室                  2020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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