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石岗乡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石岗府发〔2026〕35 号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规定,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石岗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石岗府发〔2026〕24 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 年 7 月 23 日